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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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1)

『壹』,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贰』,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叁』, 劳务报酬的收入额不同于工资薪金所得,他的收入是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出来的。这个计算基数比工资薪金少20%。这样,相同数额的报酬和工资薪金的计税依据就远远低于工资薪金。

『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应按()项目计算征税个人所得税. 答案是B。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的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伍』, 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陆』,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按月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按月或按季预缴,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交多少?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工资范围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

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贰』, 税收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税收起征点,即在达到一定收入额度以上的个人才需要纳税。起征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叁』, 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肆』,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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